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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月15日,湖北潜江市商务局发布《关于印发潜江市促进消费恢复和扩大的若干措施的通知》。
其中提出,支持住房消费。延续《潜江市关于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》政策,出台鼓励生育政策,对按政策生育二孩、三孩的家庭,在市域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(已签订协议企业)的予以补助。
生育二孩家庭购房奖补15平方米/套,生育三孩家庭购房奖补25平方米/套;符合条件配租公租房、保租房时,在户型选择、轮候排序、房源调换等方面给予优先配租。
潜江市村镇户口和非本市户籍务工人员可以申请缴纳住房公积金,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(含)以上(本地异地合并计算),在购房时可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。
支持信贷消费。支持市内金融机构增加消费信贷规模,降低贷款利率,鼓励消费升级。统筹金融机构现有消费信贷产品,设立潜江消费贷2亿元,首期安排1亿元,鼓励市内居民汽车购置、住房装修、家电家居耐用品等线下信贷消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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